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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12月 19, 2007

死 - 2006.09.10

今天報紙頭條, 前警隊高層跳樓身亡. 覺得這個行為很不負責任.

首先, 他家在華景山莊 (一個葵青區的高尚住宅), 卻沒有在自己舒適的家了結自己. 只自私的稍移玉步的走到附近的一個公屋跳下來. 另外, 落點位置就在大廈的入口地上. 屋民出出入入的都能看見灘在地上的腦漿和血. 細路仔經過, 會發惡夢吧.

作為一個公務員, 身負貢獻市民的責任. 作為一個紀律部隊的重臣, 理應保障市民的安全, 而不是令市民終日惶恐, 令市民留下陰影. 如此的粉身碎骨在別人大門外頭, 是明顥沒有考慮過別人的感受. 你能想像到..原本今天一踏出門口, 本來雄心萬象的返工, 卻在出門的一刹那看見一團血肉橂糊的人形物體那種錯愕嗎?

他沒有像日本人的切腹, 沒有像前陣子香港人的燒炭, 沒有像英美的吃藥, 也沒有像古代的拿來一條白絹引頸自盡, 這通通可以在自己家裡來個了斷的方法, 他都沒有選擇. 卻反而走到別人家亂跳樓. 是怕弄糟了自己房子影響以後的買賣價錢嗎? 就是這個維護自己利益的想法而要別人 suffer 嗎?

不知是否香港充斥著高樓大廈, 很多人選擇以跳樓的方式來自殺, 三十幾樓跳下來, 一定可以死吧. 現在的樓更有五十幾層, 怎可以死唔去?! 但這個方法實在太 inconsiderate. 好地地的一副全屍, 卻弄得四分五裂, 麻煩仵工收集各份殘肢, 攪不好小朋友在公園的花槽裡找來幾隻手指腳指便夠好玩了. 工人還要把現場的一片混和了血水和腦漿的一堆爛肉清理.

曾經看過日本的一本書, 叫 "完全自殺手冊". 內容提及各樣各式的自殺方法. 顥然日本人都比我們文明和有公德心. 他們要死也盡量不打攪到別人的正常生活, 不會像香港人那樣從鬧市的高樓上跳下, 不會在繁忙的火車或地鐵月台跳下, 影響交通. 只會找個安靜及少人的地方作為人生的終點站.

死者當年的中四課程一定沒有公民教育. "完全自殺手冊" 其實不應被禁, 還應被列入公民教育課程. 死.... 唔該行遠 d 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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